来自安徽某高校表演系的罗莉,一成年就站在了“云端”——她获得了三个月的住房补贴、拥有免费的直播设备,成为某直播平台舞蹈版块的顶级主播,一家大型公会也向她伸出了“橄榄枝”。
“可以靠跳舞赚钱,不用向父母要生活费,那时候觉得一切都很好。”罗莉说,直到协会和平台指责她“未履行合约协议”,自己又身陷两起官司,她才重新落回现实。
去年12月,罗莉上了热搜:“被××平台索赔8000万的女大学生”,主角就是她。
曾为MCN机构(专门为网络视频创作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刘欣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这么大的金额,但其公司每月处理的MCN机构与主播的纠纷案件有三四百起,其中大部分是大学生主播因违约被机构起诉索要高额违约金。
记者近日发现,对于大学生主播来说,直播时长、签订的合同都可能暗藏陷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成为MCN机构、公会违约索赔的对象。
受访专家指出,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应定期对MCN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规范直播时长判定规则,同时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未达到直播要求
机构高额索赔
2020年,直播平台第一次发律师函,索赔8000万元;2023年1月,平台第二次发仲裁函,索赔变成600万元。
这些年Lori妥协过、逃避过,但最终在家人的支持下,她积极应诉,想向公会和直播平台寻求一个解释。
罗莉一直不明白,那笔天价违约金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从8000万元到600万元有这么大的变化。“我当主播三年了,实际收入还不到20万元。”
“平台依托培养主播成本过高”——在仲裁申请中,该直播平台称其为培养Loli投入了“经核算的推广费用291万元”。
湖南上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曾代理过近百起主播与行业协会纠纷案件。他告诉记者,主播在平台直播需要下苦功,平台只需为主播提供开播的技术端口,平台与主播需要履行的义务并不平等,平台即便履行了合同,也没有很高的成本。
据悉,罗莉去年底曾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判决直播平台仲裁协议无效,从而启动诉讼程序,但该申请未获批准。
北京大学大四学生邱年也面临违约金。
大一下学期,邱念被招聘平台上主播招聘的信息吸引。当时学业压力小,MCN机构承诺每月保底8000元工资,对她来说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于是她在报名的当天就签了合同。
签约前,邱念仔细查看,发现合同期限为3年,上面写着每天直播5小时,每月直播25天,但签约后,她被要求每天直播6小时,每月直播26天。
邱念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执行,却遭到拒绝,始终没给合同。“我签完字之后,MCN经纪公司就以‘需要深圳总公司盖章’为由把合同拿走了,直到我被起诉才拿到合同。”
直播一年之后,秋念因为课业繁忙无法满足直播时长要求,没过多久,她就被MCN机构起诉,索赔十三万余元。
“经纪公司设定的直播时长很难完成,违约金又特别高,如果承担不起,就只能继续直播还钱。这就像一个闭环,主播永远跳不出里面来。”邱年说。
据邱念透露,她的许多大学同学主播也被起诉。
李艳在实践中见过不少类似的情况,“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被不良MCN机构欺骗,很多与公会发生合约纠纷的主播,都是女大学生。”
“有的MCN机构在招募主播时,会以2000到3000元的签约费作为诱饵,签约后会给主播送一些廉价的直播设备,然后监督主播的直播。一旦主播达不到合同要求,又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公会就会以违约为由要求主播赔偿。”李艳告诉记者。
计时机制不合理
有效期不明确
多位接受采访的大学生表示,求职招聘软件上有很多直播带货的岗位,描述一般都是“无需打卡、无需才能、无需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灵活”,很吸引人,也想尝试一下。
曾担任知名娱乐公司星探的张先生表示,这“并不意外”。 “从工作要求看,明显是为大学生量身定制的,只要有耳机、有手机,就可以做直播。签完合同后,会有人负责培训、引流、对接资源。”
他在一家娱乐公司工作一年多,招聘了100多名娱乐主播,其中90%都是大学生。“大学生主播的岗位要求一般是每天定时、定量地直播,时长从几个小时到十几个小时不等。”
然而,所谓的“规律量化的日程表”却是Loli主持生涯中的第一道“晴天霹雳”。
罗莉注意到合同上要求每个月直播天数最少24天,直播时长最少120小时。她问当时的负责人,我要上课,直播不上全程怎么办?对方解释,对在校学生不会这么苛刻,每天直播一两个小时也没问题;至于三年的合同期,只要我不转会,不直播也没问题。
但后来来自平台的“起诉”压力,让这些口头承诺都化为泡影。
另一个被“困”在直播间的是李楠,原因是直播时间太长。
该MCN机构承诺,在李楠每月直播至少26天、每日直播时间不少于6小时的前提下,为李楠提供专业的培训、内容策划、直播技术及运营指导,每月保底工资6000元,李楠直播收入的10%归该MCN机构所有。
按合同要求直播一个月后,李楠并没有拿到6000元的基本工资,MCN经纪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李楠的有效直播时间不够。
“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判定‘有效’,我认真对待每一场直播,从不超量。”李楠说,在与MCN机构交涉许久无果后,她注销了自己的直播账号,并发誓再也不做主播了。
记者发现,一个月有26天,每天直播时间6小时,如此长的直播时长要求,在MCN机构与主播的合同中很常见。
业内人士透露,不同合同中对于直播时长、有效直播时间的标准并不一致,但“有效直播时间不足”已成为MCN机构拒绝向主播支付保底薪的常见原因之一。
湖南某大学大三学生郑静是一名主持人,她曾向行业协会“澄清”自己的播音时间,希望得到应有的报酬,但提供工作时间证明却十分困难。
“居家办公时,主播往往只能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提供自己直播时长的证据。但我咨询的律师告诉我,微信聊天记录本身无法得到其他证据的强化,证明力较弱,法院难以采信。”郑静说,一旦与经纪公司的矛盾进入诉讼阶段,签约主播,尤其是没有经验的大学生主播,就会陷入举证困难的尴尬境地。
李艳还发现,主播经常被MCN机构认为每天有效直播时间不足2小时,或者每月只有几个小时,从而被视为直播时间不足。
“这背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计时机制不合理。‘有效直播天数’、‘有效直播时长’、‘直播天数’、‘直播时长’并不是一回事。但经纪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告诉主播,每天6个小时就够了,但其实这6个小时是有效时长,而不是直播时长。”李艳解释道。
多位大学生主播告诉记者,6个小时的有效直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快速准确地抓住观众的情绪,学会把握主播设置的笑点,还要摸清自己的台词、妆容、直播场景等,这对于有学习要求的大学生来说,很难做到。
“所以有的大学生主播只能坚持一两个月,大部分就选择停播。停播后,MCN机构会发催促信,督促主播复播,不继续播就是违约,有的主播坚持不下去,如果放弃这个行业,会面临高额索赔。”李妍坦言。
招聘细节有些可疑
格式条款含有风险
除了在直播时长上设置陷阱外,一些MCN机构为了招募主播,在工作细节上“披着羊肉的外衣卖狗肉”。
据李岩介绍,为了快速招募大量主播,不少公司会设置“桌游陪播”等岗位要求相对简单的招聘岗位。一旦应聘成功,MCN机构往往会用“岗位已满”的说辞将新员工转为主播,并用底薪、直播指导等套路诱惑求职者签约。
“这类职位要求不高,也是大多数人感兴趣的职位,大学生求职时要注意筛选信息,谨慎签订合同。”李艳提醒道。
记者注意到,在某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发布“避开地雷,以人力资源专员名义招主播”、“明着招人员,实则招主播”等曝光帖。
白先生曾在河南郑州的一家传媒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招募主播。他告诉记者,公司“猎头”的主要渠道是线下推广,负责线下招募的同事每天晚上都会去大学城寻找符合直播间审美标准的女孩,“接近这些女孩,哄骗她们签约做主播。”
记者发现,一些MCN机构通过中介将触角伸向校园,通过所谓“勤工俭学”或“兼职招募”的方式招募大学生主播。
“有的中介向大学生推销直播行业前景诱人,承诺高额回报、宽松工作环境。其实这些中介往往与直播公司有利益关系,每成功招募一名大学生主播,中介就能从MCN机构那里得到一两千元回扣,有的学生主播还是由学长介绍上线的。”李艳说。
签订的合同中也存在诸多对主播不利的条款。
刘欣介绍,MCN机构的合同往往都是格式合同,或者签订的是直播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在合作期限、分成方式等条款中往往暗藏陷阱。比如在合作期限一栏,写着到期后自动续约的条款。在直播账号一栏,直播账号的注册实名认证、手机号信息绑定等均归MCN机构所有,目的是为了让主播违约或解约后,直播账号仍留在MCN公司。
“在收益分配一栏,MCN公司往往会将保底收入方式转化为收益分成模式。这意味着,如果MCN机构与主播约定,连续三个月给主播保底工资,月薪最低5000元,但一旦三个月内主播的分成收入在一个月内超过保底5000元,MCN机构就无需在次月给主播最低工资,也不会在每月结算时固定日期支付,以此避免产生劳动关系。”刘欣说。
一些接受采访的大学生主播也坦言,公会的“剥削”让人感到窒息。
江西某高校大三学生主播陈畅称,请假一天要扣1000元,直播时上厕所也要经过批准。她和工会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工会不需要给她提供基本工资和福利。
“小公会没有资源养活我,我粉丝不到一万,还要避开大主播的直播时间,早上六点起床,七点播到晚上,跟流量赛跑。”因为人气不高,陈畅经常在直播PK中失利,被罚用口红或眼线在脸上画红娘子、乌龟,她自嘲“看起来像个小丑”。弹幕里有人骂她“乞丐”,还有人送礼物,求她做情人。
提高门槛,加强监管
规范时长并制定规则
“现在只要拿到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办MCN机构,运营成本和违规成本很低,如果机构无法继续经营,可以重新注册一家,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很难查到这类机构的风险信息。”李艳表示,从规范MCN机构发展的角度,除了营业执照外,还应该要求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以规范其经营行为。
在李艳看来,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刻不容缓,至少在城市,应该对MCN机构负责人、经纪人进行定期的培训教育,提高MCN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论是企业负责人、股东还是行业内的商务代理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减少利用合同漏洞对主播进行不当索赔的情况发生。
在大学生主播层面,受访专家认为,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对公司真实性、合法性、经营范围、岗位要求等的辨别能力。
“指导老师应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给予有效的指导,比如系统性地指出签订合同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学生不要轻易签订合同,并提醒学生注意合同中的陷阱和潜在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李艳说。
业内人士特别提到,平台经济模式下,平台以“流量”为诱饵,要求经纪公司对主播的直播内容、时长等进行规定,一般呈现“平台—中间人(经纪公司)—工作者(签约主播)”的用工控制策略。在此策略下,高校主播尤其容易出现超负荷工作的情况。
曾就职于某知名娱乐公司的张先生举例称,有效播出时间的计算规则不合理。为了获得更高的报酬,经纪公司往往会在协议中规定签约主播单场直播的时长。如果主播没有达到相应的播出时长,当天的劳动时间将不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在这样的计算模式下,主播的劳动时间会低于其实际的直播时间,很难换取与劳动报酬相匹配的劳动报酬。
“直播前的准备时间也很难认定为工作时间,直播前主播需要准备直播内容,直播结束后需要拍摄视频维持粉丝黏性,这些直播之外的高强度创作活动很难认定为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内容难以与正常的直播业务划等号,过于碎片化,无法产生直接的报酬收入。”张先生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建议,应规范直播时长的认定规则,对直播以外的劳动活动进行分类分析。
“经纪公司认定直播时长无效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要求。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曾认定该约定明显不公平。经纪公司可以通过流量扶持、奖金等激励方式,引导新主播继续直播,但不应扣减劳动报酬。另外,在直播时长与劳动报酬挂钩的情况下,会出现主播期望延长直播时长的情形。直播准备活动、制作粉丝音频、参加直播平台活动等劳动活动,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此类活动与‘待命时间’内的劳动具有类似效果。”郑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