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省人民医院蓉园院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3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0:00至2024年5月16日24: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民医院蓉园院区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不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④对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佐证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录取登记表等);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⑥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⑦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资格复审时提供)。
4.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实缴明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③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④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在湖南省人民医院蓉园院区公开招聘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
(1)1-3号岗位: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
(2)4-18号岗位: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
(1)1-3号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4-18号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1-3号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4-18号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详见附件1),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1-3号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4-18号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结果、入围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在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18号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省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3929043(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3929023(纪检)
咸宁市中医医院
一、招聘岗位
说明:35周岁以下指1988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纸质或邮寄至咸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登记表需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获奖及岗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应聘者需对个人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日期
各专业岗位报名截止至2024年5月16日17:30。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金桂大道与官埠大道交汇处,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205室 陈老师收
联系电话:0715-8061765
温州市事业单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1、英语要求
(1).六级指英语六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
(2).四级指英语四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
(3).三级指英语三级(或四级350分及以上),如证书为A、B证的均可报名。
四、学历要求: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专科指大学专科及以上。如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须与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相匹配。
3、年龄要求: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位的,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5月15日18:00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备注为紧缺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岗位编码0105、0110、0306、0307、0403、0408、0409、0503、0505、0506、0603、0604岗位,除面试外须另增加实践技能测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前3天,具有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的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有实践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5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5月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5月9日前向市卫健委提出增补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户籍要求为“浙江”的岗位,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要求均为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②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③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及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健委及其直属卫生健康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六、各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按招聘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报名之日起计算,即199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报名之日起计算,即198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报名之日起计算,即198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
招聘流程:网络报名→用人单位网络资格初审→笔试→笔试成绩公示→现场资格复审→实践操作及面试→综合成绩公示→考察、心理测评和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上传清晰的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网络审核--打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报名时打印)。
提示: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毕业证书”图片上传位置,请根据报名岗位类别上传所需证件图片,如考生上传的图片不合格,将以审核不通过方式退回报名信息,并请考生重新修改提交。图片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医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三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且无规培者,可不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2)报考非医师岗位:请将“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拼图成一页,进行上传。根据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需多加一页工作经历证明图片进行拼接后上传。
报名信息提交后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重置修改操作,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4.单位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
请考生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23:59时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二)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相关流程
根据岗位报考审核合格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实践操作和面试。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招聘人数,削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若为医院紧缺急需的岗位,经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实践操作和面试。
(一)笔试
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实践操作和面试。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者,须由本人携带《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2015年及以后毕业者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仅收取复印件各一份。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践操作
实践操作按百分制计算。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实践操作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实践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有笔试要求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实践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工作业务能力、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处分情况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者或自行放弃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且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心理健康测评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录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未按期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未按要求完成考察者;
2.拟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各院网站更新。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3.报名方式: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招聘单位可选择以下多种方式接受应聘材料,具体以附件为准。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公开招聘报考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岗位+姓名”);
报考单位网上招聘系统报名;
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各招聘单位,地址见附件;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各单位人事科(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②非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各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82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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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丽叶
审阅:樊育辰
校对:张翟钰佳
撰稿:任竹
编辑:刘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