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面向2024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成立于1987年,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评价评估及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技术、标准研究和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任务,开展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权制度政策研究,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的条件。京内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七)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八)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与人数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7日,5月17日24点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材料,不设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请填写《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报考京内生源岗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卡的首页及本人页)、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如博士研究生阶段暂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将相关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guihuayuan2833@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均为“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姓名”(如0101-国土调查监测岗-张三)。
请考生将报名表中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不可空项,没有相应内容的项目须填“无”。
4.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勘测规划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我院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我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勘测规划网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勘测规划网面向社会发布。
2.确定考察人选后,我院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我院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我院组成考察组,围绕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同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勘测规划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请及时查看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中国国土勘测规划网,掌握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6562833 010-6656293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附件1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docx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