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拉萨网警在工作中发现,“西藏BC”等6名当地主播在互联网平台以“PK”形式进行低俗直播活动。 直播过程中多次出现不良内容,涉及粗俗语言、性暗示、挑衅性言行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拉萨网安部门迅速反应,立即组织警力对直播内容开展核实工作,并派出精干警力会同城关区公安分局、堆龙区公安分局对涉案主播进行调查巴、米、奚。 X、彭、琼、葛等6人被依法传唤接受审查。
经审查,巴某某为了吸引流量、获取更多平台赠品份额,伙同其他五名女主播,在直播“PK”获胜后对女主播进行粗俗惩罚为诱饵,引来大量网友围观。奖励他们。
六人均对自己在网络上进行低俗直播、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拉萨市堆龙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巴某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 判处XX、彭行政拘留10日,判处琼、葛行政拘留7日。 他们还协调网信部门永久封停涉事六名主播的账号。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 建设文明、健康、法治的网络空间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
网民在网络社交媒体直播、发布信息时应自觉遵守相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规章,倡导文明上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内容,共同遵守网络秩序,营造良好网络秩序。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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