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俩女主播为抢一名经常在她们直播间打赏的榜一大哥,互相诋毁谩骂对方,最终闹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在一定范围内,对对方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均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等规定,判决俩女主播删除曾发布的侵权内容, 并在各自平台账号上向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来源:@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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