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放大哥鸽子违法吗?”浙江杭州,网传,一大哥身穿工作、手捧鲜花,在雪中断桥苦等女主播2个多小时未果,崩溃倒地不起。热心路人纷纷上前劝解。最后民警将大哥带走。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说虚拟的世界里根本没有爱情,劝大哥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也有人说大哥肯定是被骗了,女主播可能就不是女的,所以才敢露头。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女主播爽约不来算不算违约?如果把大哥气坏了,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男女之间请客吃饭、相约看个电影,这些都属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在法律上又叫好意施惠行为,情谊行为的当事人不具有受法律拘束的意思,不能产生相应的合同上的给付义务。
换言之,即便一方爽约了,另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大哥这事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大哥和女主播两人情投意合,仅仅是出于感情上的交流相约断桥,这种情况下因为属于情谊行为,女主播不来也没有什么过多苛责的。
而如果女主播借见面为由,让大哥打赏,大哥打赏后,女主播却不露面了,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产生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关系,大哥打赏了,女主播就必须赴约,没有赴约,这种情况女主播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还应当注意的是,确实现实中“抠脚大叔”冒充女主播陪聊诱骗打赏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确实如网友们推测,女主播并非是女性,而是男性所办,怕谎言揭穿才不敢露面,那女主播以非法占有目的,采用欺骗的方式骗取大哥的钱财,就属于诈骗!
要知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19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女主播通过这种方式诈骗的数额较大,女主播的行为还会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该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是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最后,有人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确实,大哥为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主播如此痴情,与其说是单纯,不如说是太傻。
因而不管如何,都希望大哥在经历此事后,吃一堑长一智,幡然醒悟、回归现实!
来源:安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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