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短视频时代以来,从几岁的婴儿到七八十岁的成年人,没有人能逃脱短视频和直播的诱惑。 直播间网购以其直观的商品展示、主播的口若悬河的介绍、精彩的福利活动,深受网友欢迎。
随着直播的普及,直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成为了问题。 推荐的产品参差不齐,出现了很多问题。 相信大家都没有忘记“糖水燕窝案”。 这一事件一度让主播售卖的法律性质受到公众的关注。 人们曾经以为主播实际上是为商家代言做广告、赚取费用,但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代言人。
那么这种说法正确吗?
我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虚假宣传商品和服务,欺骗、误导消费者。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随着直播行业的爆发式发展,主播夸大宣传、产品规格不正确、直播数据造假、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情况比比皆是。
“糖水燕窝案”发生时,主播强调自己没有参与采购,只是广告代言。 媒体曝光后,该主播并没有立即承认错误,也没有反思自己。 他还声称,将起诉质疑燕窝是否为糖水的消费者。 直到“专业打假人”拿出产品的生产报告后,主播才承认产品信息存在虚假描述,并向公众展示了他与某公司签订的品牌推广合作协议在广州。
我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证明商品、服务的人。 简单来说,如果商家向带货主播支付费用,而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向观众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那么他就是《广告代言人》中规定的“广告代言人”。 《广告法》。
但如果产品是主播团队自己生产的,并凭借主播的魅力进行推广和销售,那么主播就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广告代言人了。 如果产品出现问题,他将承担比做代言人更大的责任。
因此,了解主播在带货过程中的作用,对于我们维权是有帮助的。 主播在带货过程中一般有以下作用:
第一类是广告代言人;
第二种不是代言人,而是广告的发布者;
第三类既是代言人又是广告发布商;
第四种是主播是卖家,即产品的卖家。
那么,当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您应该联系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如何维权?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有争议的产品,且没有专业、权威认证的产品,主播就应该以严谨、谨慎的态度对待,否则万一出了问题,也会增加损失。给自己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