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
2.联系方式: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1-5860598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签字的《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供销总社)发至邮箱:q63712093@163.com,并电话确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供销总社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内将在临安供销在线网页、临安农合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供销总社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杭州市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供销在线网站、临安农合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及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1-89540825。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3712184
杭州市临安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3月20日